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 00:00 浏览次数:17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大麦进口。现将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